平山无墨

瀛洲不见雪。

【花凋王相】我心爱的小马驹

#主要还是六世和佐相的戏份。单纯嗑一把乱炖。

#当前时间线没什么明显的感情线,毕竟小兰花未成年。

#西欧风。#存在OOC。

#某个程度上应该是“我心爱的春天的小马驹”。

  

    花凋国的国王去世了。花凋国的亲王继位了。花凋国的小王子被找回来了。

    短短三天,花凋国里就发生了三件大事。

    宰相纪忘忧说:“有趣。”

    继位的六世只是笑着把金杯中的葡萄酒一干而尽,也不起身,张口就吩咐骑士长去迎接他那受苦受难的可怜王侄。

     命萧疏领命带回了兰镶玉笔。

     这时间比六世想象的慢。

     眼前的小王子也比新国王想象的要瘦。小王子有一头熨帖着搭在脑后的鬈发,明显偏长,原先垂过肩头,遮却脸庞,让他显得像个女孩。而现在,被打理过的头发使他的眉眼露出来了。那是一张很漂亮的面孔,只是其上的一双眼睛始终闭合。六世怔了怔,轻轻捏了捏指骨,心想:是了,有眼疾,天生的眼疾。

     这种眼疾源自概率性的血脉,又为天然的体质所致,是稀有的。年龄相近的同一代中,几乎也没有同时出现两名眼疾者。而花凋王脉彼此间存在一种特殊的联系。故长久以来,无人得以成功冒领王爵之位。

     国王终于站起身,以一种特有的散漫姿态从主位下来,扶起他的小侄子。他要把对方往桌前带,却没拉动。造成这样的原因也简单:一来,六世并未使用太大力气;二来,小王子使了劲以示抗衡,好心的国王便即刻收力,满足了侄子无伤大雅的默声的要求。

     “你们找错人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六世看着少年抿着唇说着冷冰冰的话,笑出了声。少年的唇峰在这笑声中抿得更冷。六世与宰相对视了一眼,纪忘忧便接过话茬进行解释:

     “您就是我们昔年流落在外的殿下。请一定放心,王室的血脉并不会受混淆。”

     兰镶玉笔并不买账。他的记忆里,前半段充斥着乞讨与拳脚,后半段围绕着绵羊与干草。人生虽短,他却饱尝风雨,对外界送来的一口甜更是十分警惕。对一个乞儿,一个在羊圈外看门的孩子,说,你是我们国家的小王子,不该受这些苦难。他不信。同时,眼盲使他较一般孩童更有惕心。

    “豺狼来偷盗羊兔的时候可不会自鸣为贼,”不认为自己是王子的贫民窟出身的少年平静地道,“不妨请明说我在你们这标榜的价码,天下从没有白食可吃。”

     在场除却他,只有国王、首相、骑士长。这三人此时都不约而同重点标注了两个字:豺狼。那么显然不是绵羊,也不是家兔的小王子,是豺狼的崽子么?

     “哎呀呀,这可难办呢。”六世垂下头,弯起眼。他走到王侄身边,俯下身为对方理了理衣领。男人的声音在大厅中响起。他的嗓音是有些玩世不恭的,显现着一种颇有资本的自由。这自由与殿堂内巴洛克式的几何柱子、天马行空的天花板壁画相得益彰。

     “以自由的名义,”六世牵过王侄的手,行了一个吻手礼,“您可是无价之宝,小王子。”

      太过自由。即使还没有接受有关王室礼仪的教育,兰镶玉笔也知道,吻手礼的对象普遍是已婚女士,即使是对家人,也该由幼者来施受以示敬意,而堂堂国王……甩手的欲望被他克制住,但眉心已蹙成皱起的山峰。而在场的观者,都不为所动。

     没有客套的寒暄,没有人打破新的沉寂,空气中流转着对峙的气息。六世松开王侄的手,六世揽过王侄的肩,首相拉开了座椅,六世使王侄坐下,首相为小王子系好餐巾。骑士长并不有动作,只像一座石雕,伫立在柱旁。而这场简单又荒唐的短剧中的主角,承受了国王和首相的“俸侍”,维持着面无表情的面孔,将针锋相对推向一个新高度:“没有宝物拥有自由。”

     多么尖锐!

    “你是宝物么?”

    兰镶玉笔的手指微微蜷缩。他从贫民窟的尸骨中爬起,带回的是一颗冷漠如石的心脏。男孩深知,自由从来无望,一切自由不过是囚笼变大以后给出的假象,于是他只守住脚下的三寸地,抓住那一点相对的自由——毕竟人活着就需要喘息。而此时叩响这小天地的不速之客,问他是不是宝物。他似乎听见蚌壳外传来轻轻柔柔的问声,这声音呼唤着蚌内的主人打开蚌门。他的眼睫动了动,抿紧的双唇翕动,吐出一个“不”字。他不是珍宝,这里没有珍宝。

    纵然小王子是豺狼,也不过是个幼崽。

    “我并非要将你拆吃入腹的巨蟒,小殿下。呵护王室血脉是我们为人长者的天职。”末世之艳拍了拍掌,一匹漂亮的小马被带进来。他牵起对方的手,将之放到那银白色的鬃毛边:“之前太过匆忙,见面礼还来不及给你。我想——也许你会喜欢一匹小马。”

      兰镶玉笔怔住,然后他的身子僵住了。小马驹的鬃毛拂过他的手腕,温热的气息喷在他的胸前。接着小马打了一个响鼻。就像是春天的一声空雷惊现,第一滴雨在造势中迅速地落到丛叶上,坠落到土地里,炸出了一声响。——是生命的声音。

    他缓了很久,实际上只有短短几秒,终于动了动手指,摸到那柔软的皮毛。和绵羊很像,但是更有力。兰镶玉笔想,他是喜欢的。

    末世之艳含着笑的问也在这时落入他耳里:“喜欢吗,小先生?”

    他下意识冷静下来,藏起心里的欢喜,嘴上并不让人讨好:“如果没有甩手就是喜欢的话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,我很欢喜,我的王侄对我是有好感的。”

    “闲人才会轻易地厌恶每一个初见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哈,小兰镶,你很善辩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和您一样有一张嘴。”

    末世之艳笑了,他偏过头,对纪忘忧说:“你看,我们王室的嘴全长在他身上。”

    纪忘忧温温润的目光落到兰镶玉笔身上,客观地评述:“这是好事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不会放我回去?”

    “我们没有认错王室的血脉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明白。”兰镶玉笔败下阵来,神情露出了少年人该有的茫然无措。寻常人装不出这么大的阵仗,他也没有什么利益可以被他人所图谋。

    末世之艳垂下眼去看他:“你喜欢春天吗?春天是我们王国的珍宝。你的小马叫阿维娃,Aviva,意思是‘美好的春天’。

    “她是一个乖女孩。

    “希望你能喜欢她,小先生,她是属于你的礼物,而你是我们王国的珍宝。”

    热烈直白的言语打乱了兰镶玉笔的心,他被其中的真诚烫到,瑟缩着收回了还搭在阿维娃脖颈上的指节。

    他感受到脸颊上一个轻柔的吻,听见一声笑,听到国王离开的步声。

    接着,宰相问他是否要陪同用餐,他拒绝了。于是纪忘忧告知他桌上的餐肴的具体位置,体贴地告退。

     最后离开的是骑士长,小殿下对他的气息稍微有些熟悉。寡言的骑士长离开前听到了小殿下的呢喃:“我并不是珍宝啊。”

     骑士长顿了顿,冷淡的声音在殿堂里也有了实感:“你的出现带来了春天,殿下,请不要妄自菲薄。”

     兰镶玉笔睁开眼。

     骑士长已经走出殿堂。

     小王子又垂下眼,阖上眸。他抚摸着阿维娃,抱住了她的脖子,阿维娃偏过脑袋依偎着小主人。

     “我很喜欢那群羊,你和他们很像……阿维娃。”

    阿维娃扬起头颅响亮地“嘿儿”,像是听懂了,声音显得得意又欢喜。

    他轻轻地念阿维娃的名,像是在捕捉他看不到的春天。阿维娃一声一声地应,在赢得小主人笑容的时候,哒哒哒地跳了个舞。

    春天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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